车载信息化产品存在的不足:
设备功能重复
警用巡逻车和警员虽配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警务通等相关信息化设备,但设备功能有交叉,例如很多设备都有定位功能,但因精准度不同、对应平台不同,导致各设备定位有偏差,且无法实现统一调度管理;
指挥调度效率低
大量一线部门指挥调度依然采用传统的对讲机进行警力调度,没有高效统一的指挥调度平台,难以将警力、执法视频、警情、勤务等信息关联起来,导致接处警效率不高;
信息收集不完整
警用巡逻车和警员虽配备执法记录仪或少量车载监控,但摄像角度有限,无法完整看清周边的情况,出现突发事件无法完整还原事发现场的情况;
业务流程繁琐
警员在现场执法后,需要将案情记录下来,回到所里,再将案情录入到系统,整体操作繁琐,增加了警员工作量;
取证手段有限
针对交通违章行为,目前依然是以固定抓拍设备和人工现场取证为主,但固定设备存在大量监控死角,而人工取证不仅费时费力,且效率低下。
1.系统由车载终端、传输网路、APN专网中转区以及公安网各业务平台四部分组成,车载设备平台服务器部署在每个市局的APN专网内,车载设备通过5G/4G网络连接到对应的服务器上。前端采集的视频、图片及其他数据通过中转区的安全边界后,上传至公安网内的各类业务平台,例如视频监控平台、110接处警平台、集成指挥平台、六合一平台等等,最终实现数据落地应用。
2.车载移动巡逻终端具备实时视频传输、经纬度定位信息采集和报送、与上级平台语音对讲、收听上级平台语音广播等基础功能。此项功能按照《GB/T 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标准要求,使用移动通讯运营商APN接入网络,通过安全接入平台或安全边界等安全措施与各单位的视频平台对接,实现视频资源的联网共享。
3.人车照片和结构化数据按照《GA/T 1400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标准要求,使用移动通讯运营商APN接入网络,通过安全接入平台或安全边界等安全措施与各单位的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库等对接,实现车载终端采集的人脸照片、车辆照片及其它结构化信息的上传汇聚。而配发交警部门使用的设备,将按照集成指挥平台数据上传接口规范的相关要求上传车辆卡口图片和违法图片及其他结构化数据。